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》 和《 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》 的通知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7-09 08:41:39 浏览:84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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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》 和《 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》 的通知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》 和《 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》 的通知
农办办【2008】32号
部机关各司局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》,加强各司局间的工作交流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,扎实推进我部信息公开工作,现将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》、《 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并抓好落实。
附件:1.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
2.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
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
附件1
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》,加强各司局间的交流,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经研究决定,建立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。
一、例会于每月召开一次(待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后,可适当调整会议周期)。
二、参加人员包括办公厅领导、各司局主管信息公开业务负责人及联络员。
三、例会主要研究交流以下内容:
(一)各司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情况,包括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及实际公开情况;
(二)各司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,包括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及答复情况;
(三)各司局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,包括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收取的费用及减免情况;
(四)各司局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;
(五)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;
(六)其他需要研究和交流的事项。
四、办公厅结合当月例会情况,于次月1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分送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。具体依照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》执行。
五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2
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》,便于部领导、各司局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部信息公开进展情况,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,经研究决定,建立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。
一、每月10日前,办公厅结合各司局上月信息公开工作情况,完成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》的编报。
二、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主动公开工作情况;
(二)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;
(三)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;
(四)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;
(五)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。
三、《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》发送范围为部机关各司局,同时报送部长、副部长、部党组成员、国家首席兽医师、总经济师。
四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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